水質檢測同份水樣,檢測重復性差通常有以下幾種原因:
一,水樣取樣影響水樣是否具有相同性和準確性。取樣前,樣品應混合均勻,然后進行取樣。取樣時,將液管插入樣品液位的1/3處進行取樣。
二,儀器的影響。確定水質測量儀是否正常工作,水質測量儀的啟動參數是否穩定,各種參數是否在一定范圍內。
三,試劑和比色液操作的影響。試劑操作應根據水樣條件選擇合適的程度,并根據操作指南移除正確的mL數。比色液應在倒入水質測量儀檢查之前消除冷卻至室溫。消除好的樣品需要澄清透明,不能有絮狀物渾濁。
四,實驗用量器具是否清洗干凈。測試前使用的量筒、比色管、比色器、移液管等器具應用蒸餾水清洗干凈。同時需要確保比色器和比色管表面清潔無劃痕,使用時間過長的比色器應及時更換,否則放入水質測量儀的比色結果會不準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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